财务处开展2025年预算执行进度考核的通知
发文单位:发文时间:2025-04-03
学校各单位: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批复2025年预算的通知》(京财教育指〔2025〕0075号)中对预算执行进度的管理要求,结合学校年度预算政策,现就开展预算执行进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1.业务经费(项目编码为******52******,含党员培训项目、专硕计提学费收入项目等);
2.2025年校内专项(项目编码为***92554******)。
二、进度要求
1.6月30日,预算执行进度应达到50%(不足部分全额核减,计算基数为原预算数减去已核销数,下同)。其中,支出为零的项目金额予以全额核减;
2.9月30日,预算执行进度应达到75%;
3.10月31日,预算执行进度应达到84%;
4.11月28日,预算执行进度应达到92%。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负责人、归口管理部门和各项目负责人关注项目支出情况,及时提交各类支出单据,完成预算执行进度考核要求。
2.因参赛时间、工程完工进度、合同付款周期等客观因素影响项目执行进度的,请提交延期申请及相关支撑材料(如参赛通知、付款合同等),并于考核时间点前交至博纳楼320办公室。其他原因不予延期。
附件:延期申请
联系人:刘凌波(校内专项)83952303 马京华(业务经费)839513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