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收入12万元以上人员申报纳税的通知
发文单位:发文时间:2012-03-12
各位老师:
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口径的通知》(京地税个〔2006〕541号)文件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须自行申报个税。请相关人员务必于2012年3月31日前办理“年所得12万元自行申报”,逾期不申报者将受到税务机关处罚。
申报办法:
1.登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站(www.tax861.gov.cn)网上申报。
2.到北京市朝阳地税所现场申报。
校财务处联系人:康英
联系电话:83952050
申报纳税时所需填写的部分信息如下:
主管分局:朝阳区地税局
主管税务所:呼家楼税务所
任职受雇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任职受雇单位税务代码:05816300
任职受雇单位所属行业:教育
细类:普通高等教育
有关网上申报流程及其他说明详见:
财务处
2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