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校内预算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发文时间:2013-12-30
学校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4年校内预算工作,全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高我校预算管理水平,现将2014年校内预算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4年校内预算工作指导精神要点:
1. 严格控制行政成本,厉行节约:根据上级政策要求,严控“三公经费”等七项费用支出确保“零增长”。七项费用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市内交通费、公务接待费(含工作餐)、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
2.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在2014自然年度中预计开展的实际业务申报,杜绝“海报”现象,同时做到不漏项、不漏报。对于因测算不准确,预计不充分等人为原因造成的经费缺口,执行期间不予补报。
3.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工作:通过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积极开展校内绩效考评工作,切实提高学校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4.继续保证学校统筹经费的规模:为保证学校2014年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应保尽保”的前提下,继续保证学校统筹经费规模,做到集中力量办大事。
5.进一步强调财政预算的执行进度,加强校内预算批复环节管理:各资金归口管理部门应在本部门归口经费得到批复后1个月内完成各项立项、批复手续,加快批复环节工作效率。
6.继续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管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我校将继续加强对于科研经费使用的规范管理,坚决打击科研经费使用中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
二、2014年校内预算政策变化要点:
1、预算申报中严格控制“七项费用”等一般性行政成本,实行逐项明细申报、批复制度。
(1) “公务接待费(含工作餐)”、“市内交通费”均不得超过2013年控制数;
(2)计划得到批复的“因公出国(境)费”一律由各部门经费自行解决;
(3)“会议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等四项费用须逐项明细申报,批复后方能执行,未经申报不得列支。
2、按照《北京市教委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性结余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的通知》(京教财[2013]29号)文件要求
(1)2013年财政专项将于2014年4月30日收回国库;
(2)各项目单位对于预算批复后各种原因无法执行的项目,需在当年完成调整手续。
3、进一步加强各教学单位的结余资金消化。
校拨经费结余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教学单位,必须将2013年12月31日时点结余数80%或以上的金额以校内专项的形式立项(可根据需要设立一个或多个项目),一年之内执行完毕,逾期未执行部分学校将予以收回。
4、根据学校财力,适当增长教学单位的经费拨款。
学校将在优先保证人员经费、水电汽暖、安全消防、学生资助等支出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精确测算,适当增长教学单位的经费拨款。
5、加大研究生奖助经费投入力度。
结合研究生教育改革,依据三部委相关政策,完善校内研究生奖助制度,加大对研究生奖学金、“三助”经费的投入力度。
6、进一步完善校内预算绩效奖励制度。
校内绩效奖励经费分为单项奖(执行进度工作、绩效考评工作、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和综合奖两大类奖项,将项目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分开评选,奖励经费将于各部门2014年校内预算经费批复时同时下达。
校内绩效奖励经费评选的参考条件如下:
(1) 2013财政专项执行进度;
(2) 2013年财政、教委、校内绩效考评成绩;
(3) 2012财政专项结余退回情况;
(4) 2012年期间财政投资评审过程中的审减金额及材料送审工作;
(5) 审计、各项检查及被举报情况。
7、规范经费预算口径,进一步调整经费结构比例。
(1)增设“基础设施定额校内专项”类项目,取消相应归口管理部门(保卫处、基建处、后勤管理处)等相关业务的校内专项。
(2)增设“促进人才培养改革定额校内专项”类项目,用于支持大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及就业指导;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扩大社会服务和发挥文化传承职能等。
(3)各职能部门及教辅单位应认真测算本部门的经费需求,规范申报。所有日常业务工作均应纳入日常业务经费申报,不得随意设立校内专项。校内专项只能申报当年临时性,突发性且没有延续性的工作经费。学校将在2014年校内预算中坚决压缩校内专项所占比重。
(4)加大学校各项经费的统筹力度。
三、2014年校内预算工作日程安排
1、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20日:
(1) 各职能、教辅、后勤部门第一轮全部经费申报。预算申报2014年度的表格在财务处网站的下载专区下载,以前年度的申报表格作废,报送纸质(盖章)申报表及相关文件和电子版。
(2) 各教学单位“七项经费”逐项明细申报。
2、2014年1月20日——2月20日:财务处完成前期经费测算、统计工作。
3、2月20日——2月28日:财务处与各部门进行沟通。
4、3月初:教委批复预算。
5、3月初:学校召开预算布置会,下达校内各部门预算控制数。
6、3月中下旬:经党委常委会批准通过,正式下达各部门预算。
四、其他事项
预算申报联系人:王晓婷 83952061
于玉环 83951345,博纳楼320房间
财务处 邮箱:cwc@cueb.edu.cn
财务处
2013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