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辆租赁定点服务政府采购的通知
发文单位:发文时间:2016-09-26
学校各单位: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文件(附件1)要求,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车辆租赁支出需要进行定点服务政府采购。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即日起,我校所有车辆租赁业务均须按规定进行定点服务政府采购,并填写“服务类协议采购申请表”(附件2),到博纳楼324室审核。
财务处
2016年7月5日
2016年7月5日